首先,是鋼結構構件要求在運輸之前,單件超過3t的,宜在易見部位用油漆標上重量及要點位置的標志,以免在裝、卸車和起吊過程中損壞構件;節點板、高強度螺栓連接面等重要部分要有適當的保護措施,零星的部件等都要按同一類別用螺栓和鐵絲緊固成束或包裝發運。
1、大型或重型構件的運輸應根據行車路線、運輸車輛的性能、碼頭狀況、運輸船只來編制運輸方案。在運輸方案中要著重考慮吊裝工程的堆放條件、工期要求來編制構件的運輸順序。
2、運輸構件時,應根據構件的長度、重量斷面形狀選用車輛;構件在運輸車輛上的支點、兩端伸長的長度及綁扎方法均應保證構件不產生變形、不損傷涂層。
3、構件起吊要按設計吊點起吊,不得隨意。
4、公路運輸裝運的高度極限4.5m,如需通過隧道時,則高度極限4m,構件長出車身不得超過2m。
5、剛架構件和薄板在運輸時宜在下部用方木墊起,卸車時應防止損壞。成疊的板材從車上吊起時,要確保板的邊緣和端部不損壞。
6、板材搬運時,宜先抬高再移動,板面之間不得互相摩擦。構件起吊時應防止發生屈曲。
7、 構件的放置、搬運、組拼和安裝應由有經驗的人員負責,應盡可能減少材料在現場的搬運次數。重心高的構件立放時,應設置臨時支撐,并綁扎牢固。